为了从源头治理腐败,有效防止建筑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子洲县决定,今后对所有由政府投资的城建项目的招投标实行“抓阄”制。
计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再核减10%作为工程的最终招标价,最后由所有报名参加招标的有资质的建筑单位采取“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目前,该县已对第一期80万元的工程实行了此办法。(编辑:王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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