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县根据有关规定,对参合特困大病住院患者进行二次救助。该县决定对任忠胜等30名花费在4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和赵香莲等126名参合特困患者分别给予二次救助,救助金额共计79.61万元,其中大病患者33.29万元,特困患者46.32万元。这次救助的大病患者是指住院总医药费用超过4万元的患者,其补助标准是超出部分2至4万元的救助30%,4至6万元的救助40%,6万元以上的救助50%,封顶为10万元,本次救助的30名对象中,最低救助300元,最高救助10万元。平均救助1.1097万元。特困患者是指参加合作医疗的低保、残疾人和五保户,救助标准为五保户全额救助,低保、残疾人按照住院费用给予30%的救助。本次救助的126名特困患者,最低的救助300元,最高的救助2.4万元,平均补助3676元。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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