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积极开展创建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重大信访案件的信访“四无”乡镇活动。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创建信访“四无”乡镇活动领导小组,结合乡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二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坚持执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及报告制度,乡镇每10天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每月向县维稳办和信访局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梳理归类,建立台账,由领导包案调处。三是及时办理初信初访。严格执行初信初访“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在群众信访问题产生的初始阶段解决好信访问题。继续实行领导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引导群众用电话、书信等形式信访,畅通反映和解决问题的“双向渠道”,使信访问题能得到就地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四是提高基层接访能力。加强信访重点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好基层干部对群众有感情、在群众中有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使基层干部将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彻底一步解决到位,不能解决的也要对群众讲清楚,同时报告当地政府,防止一事处理不当引发越级上访。五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教育,深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明确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增强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分辨是非的能力,预防违法上访事件发生,建立 “依法、逐级、理性、有序”的信访新秩序。六是严格专项考核奖惩。信访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督办各乡镇的创建工作,按月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政绩评定、晋职晋级的依据。乡镇连续两个月“四访”案件呈上升趋势的,分管领导向县委维稳办、县信访局做书面检查;连续三个月呈上升趋势的,主要领导向县委维稳领导小组作书面检查;半年呈上升趋势的,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年终考核达到信访“四无”目标的乡镇奖励3万元。
(编辑:李斌)
最新评论共有 1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热点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