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思想,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受到了全县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该县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减负"十不准"》和《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二十不准"》的规定,对以前的不规范文件进行了清理,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各种配套优惠政策,并规范了计生工作的执法程序,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全县没有出现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抵押财物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征收过程中严格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征费票据、统一征费标准。此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上半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0多万元。三是该县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上半年共处理信访案件5件,结案率为100%,有效地稳定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秩序。今年该县新出生的人口符合政策率为100%,重点育龄妇女三查率为96.4%,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达100% ,各类优惠政策兑现率达90%。
(责任编辑:雷鸿儒)
(编辑:王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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