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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遭窃 该谁为丢失财物买单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吴再锋 时间:2006-05-01 点击:
  和几个朋友开开心心聚在一起吃顿饭,却在饭店遭遇了“三只手”,心情受到影响自然不用说,可失窃了近万元的财物该由谁来负责呢?近日,横山县的李先生心里很是不舒服。   钱物失窃遭遇店方冷漠   4月25日晚,李先生与几位朋友在我市的“巴蜀人家”聚会。21点左右,几个人用完餐准备结账。当李先生习惯性地去掏挂在椅子上的外套口袋时,却发现里面的钱包没了踪影。  “吃饭竟然碰上了贼。”李先生大吃一惊,钱包里可是有着近千元现金,万余元的票据及价值数千元的银行卡呢!于是,李先生当即向“巴蜀人家”的工作人员反映,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的灰。“他们不但不配合报警,还怀疑我到底有没有带着钱包”,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对店方的冷漠特别气愤。  “如果我挂好衣服后服务员立即套上椅罩,钱包估计就不会丢了。”李先生认为,“巴蜀人家”的服务员工作不到位是导致自己钱物失窃的主要原因。他回忆说,用餐时旁边有几个青年男子“看起来很不地道”。他认为,餐桌之间的间距太小也给窃贼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店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悬挂了“警示牌”已尽责  当晚9点50分左右,记者闻讯赶至现场。“巴蜀人家”依旧灯火通明,李先生一行人已随警方去作笔录,店方称值班经理已经下班离开。“我们在店内悬挂了防盗警示,提醒顾客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成为窃贼的目标。”“巴蜀人家”一位女工作人员认为,防盗警示本身就是对顾客的提醒。同时,她给记者指看了张贴在收银台旁的“警示牌”,且坦陈店方服务员没有对李先生一行进行过口头提醒。  “他们是六个人,喝了一箱啤酒”,该女士称李先生一行当时坐在临街的餐桌旁, “确实没套椅罩“,但“他们座位上一直都有人”。该女士对记者表示,李先生的钱包不一定就是在“巴蜀人家”失窃的,“也许没有带,也可能丢在其他地方了”。顾客用餐之前并没有把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交由店方保管,现在说遭窃了,没有人能提供证明具体的被窃金额。她认为,店方悬挂了“警示牌”便是尽了责,顾客在用餐过程中应该自己注意照看自己的财物。  警示牌不能成免责挡箭牌  由于商家普遍存在“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警示不到”等问题,致使顾客在固定场所消费时丢失钱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安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能够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针对这起发生在“巴蜀人家”的失窃案,安先生表示,尽管未套椅罩与顾客财物丢失没有必然联系,但这说明“巴蜀人家”的服务存在瑕疵和不足。他认为,营业场所应尽其最大努力,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保证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仅有警示牌不能作为商家免责的依据。  安先生告诉记者,餐厅就餐失窃案不容易破获。按照国际惯例,顾客在消费场所丢失东西后,商家要负责赔偿。(编辑:王建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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