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能源化工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内的土地,靖边县政府近日决定将该区域范围内土地管理权收回县政府,并对一级控制区(规划区内40平方公里)内的土地实行冻结。
靖边县能源化工综合利用产业园区是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确定将该园区场址选择在杨桥畔镇沙石峁国营林场。该场址确定后,一些不法分子在该园区规划范围内违法炒买炒卖、圈占土地,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为了遏制不良势头,加强土地管理,靖边县政府决定对园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该县政府近日发出通告,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控制区内的土地管理工作,做到五个“一律不准”,即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将农业用地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一律不准新批农民宅基地;一律不准新批农林开发项目用地;一律不准新批油气井开发及输油输气管线项目用地;一律不准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的现状,其土地审批、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工作全部停止。
对二级控制区(一级控制区四周向外延伸2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要从严控制,今后,凡涉及园区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前置审批,即经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有关部门才能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坚决禁止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和圈占土地,严禁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个人非法买卖和出租农村集体土地和个人承包经营的土地。未经县政府审批,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个人擅自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土地买卖、转让协议,一律视为非法买卖土地,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也属无效文书。
为鼓励对非法用地的举报行为,该县监察、土地、城建、信访等部门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杨晓蓉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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