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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奖励第一举报人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王瑛 时间:2007-04-05 点击:
  为了深入推进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建立正常、规范、长效的管理机制,日前,靖边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由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深入整顿非法营运行为和规范城市公共客运车辆营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养护无牌、假牌、套牌和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和国家公务人员参与非法营运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由县交通局奖励第一举报人500元人民币,并为举报人保密。该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监察局都设有举报电话。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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