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佳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市上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对该县2005年前初核无结果的案件进行了清理。目前,该县2005年前共遗留的14件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市上作出清理遗留案件工作安排后,该县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了清理遗留案件工作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和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制,形成纪委书记负总责、纪委分管副书记直接抓、纪委常委包案清理的工作机制,落实了包案领导、清理人员和清理责任。同时建立和落实清理工作月报制度和督查机制,通报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此次遗留的14件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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