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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溺水身亡 家人质疑学校放假草率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纪向钊 时间:2007-01-22 点击:
  2006年7月7日,对于子洲中学高08级4班学生来说,是个让人悲痛的日子。高08级4班学生刘小宁在一水库不幸溺水身亡。   18岁少年就这样走了   为保证当地的小学升初中考试顺利进行,子洲中学于考试前一天给全校学生放了半天假,以便空出教室布置考场。高08级4班学生刘小宁便骑上了自行车,驶上了回家的路。在他回家的途中须经过一个水库,而他的不幸也就发生在这个刚刚兴建不久叫艾家河村水库的地方。   据知情者讲,刘小宁当天出事时,岸上还有两个小孩在玩耍,两小孩看到跳入水中的男孩久久没有浮出水面后,便急忙喊来了在不远处干活的大人们,情急之下人们对刘小宁迅速进行了打捞。约在下午的4点40分时,人们将刘小宁打捞上岸,此时人已没了气息。   记者从刘小宁的学校了解到,该生在学校里是一个很听话的学生,从不旷课,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而且他和同学们的关系也一直不错,人缘很好。同时据一位从小就跟他十分要好的康同学讲,刘小宁的水性也相当的好,按理说他轻易不会溺水。   痛失爱子家长悲痛欲绝   当刘小宁溺水身亡的消息传到其家里时,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刘小宁的父母当场昏倒。   待这一切稍稍平静后,刘小宁的家人们意识到,此事的发生不能说与学校没有关系。他的家人认为,如果子洲中学这一天不因布置考场而放假,如果刘小宁按以往正常的时间回家,那么经过水库时应该是在下午6点后,这样,他很可能就不会下水,溺水一事也就不会发生,因此对于事情的发生学校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刘小宁的家长事后找到了校方领导,请求学校给一个解释。但是学校的解释是此事与校方并没有关系,学校对此事也不应负任何责任。   学校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子洲中学政教处张主任告诉记者,学校得知此事后也在三天后向当地的保险公司作了报告。对于此事张主任认为学校不负有“直接责任”,并且称事发当天学校并没有放假。
  
  学校在这一天到底有没有放假?记者随后对该校的一些老师和同学进行了采访。采访中高二、四班学生说没有放假,其他班的学生却大多说放了,还有部分警惕地说忘记了。   随后,笔者电话采访了子洲县教育局,据教育局高书记讲,按规定学校放假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子洲县教育局是否在2006年7月7日批准子洲中学放假,由于时间太久他已记不清了,但“刘小宁溺水身亡一事”学校并没有向他做过报告,所以他至今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编辑:刘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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