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难主股权 反被砍成重伤
今年76岁的李峰娥,是当地一位退休干部。1987年,其与王二晓、郝汉成合伙开办了该县三道沟乡梦家塔煤矿,各占1/3股份。1995年至2003年1月,煤矿一直由王二晓承包经营。但承包期满后,王二晓仍在独自经营。此后,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王二晓便以煤矿整改期间李峰娥等人没有出资为由,逐渐否认了两名股东在煤矿的股权,双方矛盾由此激化。
2003年6月,李峰娥等人一纸诉状将王二晓告上法庭,法庭先后经过5次审理判决,均确认3人在梦家塔煤矿分别享有1/3股权。榆林市中级法院同时判令,被告王二晓停止对两原告合伙经营梦家塔煤矿的侵权,并向两原告赔偿2000年1月至2005年3月梦家塔煤矿净利润893961.86元。而实际上在去年4、5月份,王二晓就将煤矿委托给一名外地人进行整改并开采,李峰娥虽然拿着判决书四处反映,但始终未能行使自己的股权。 由于合伙权益遭受侵害而得不到保护,李峰娥等人也决定把2/3股份承包出去。今年7月6日上午,李峰娥带着四川承包商宋崇贵等23人,乘车前往梦家塔煤矿找王二晓,未见着人后又对矿井口进行堵挡。当地派出所长及三道沟乡政府分管企业领导闻讯赶到制止,但在这些人离开煤矿后不久,当事双方就发生了一场血腥混战。李峰娥当场被矿方调来的人打折了腿骨、胳膊和颅骨,四川承包商宋崇贵也被打折了腿,并身中6刀。另还有3人骨折,4人伤势较轻,一辆商务车被装载机砸扁。
事件发生十多天后,记者前往当地调查。派出所所长路海林称,事发当天他们已口头责令煤矿停产,并没收了所有的火工品。至于案情则一问三不知,“打人者还没抓到,案件仍在调查”。而事实上,梦家塔煤矿并未因此受到影响,生产仍然轰轰烈烈。煤矿一位陈的负责人说,打架中他们也有一人受伤,打人的矿工是在事发第二天才结算工资离开煤矿的。
煤矿“一女两嫁” 引发矿权纠纷
新民镇高联煤矿同样是一个合伙企业。去年10月,该矿在合伙人之一郝双正承包经营期间,由
于其违规开采,发生井下采空区塌陷事故,造成附近守口墩村部分民房坍塌,周围大面积土地出现裂缝而无法正常生产。事发后,府谷县政府专门成立工作组查封了该矿,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对塌陷补偿事宜进行调处,但煤矿合伙人因出资方面产生分歧,致使问题未能及时顺利解决。
去年11月25日,分管煤炭的副县长崔岭委托煤炭局局长石善雄,召集各有关人员再次就高联煤
矿的塌陷补偿问题进行讨论。后经高联煤矿合伙事务执行人郭某同意,将该矿以880万元作价,按“开办煤矿合同”的下余年限承包给合伙人之一郝双正经营,其余合伙人退股,煤矿塌陷事故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均由郝双正补偿承担。次日,由煤炭局作为中介方,双方正式签订协议。此后郭某还发出“声名书”,声明自己不再担任高联煤矿矿长、合伙事务执行人,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将该矿的所有手续变更登记于郝双正名下。
协议签定不久,郝双正即向郭某支付了承包款额880万元,并向新民镇政府支付用于事故塌陷补偿及土地治理的所有费用3000万元。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4月30日,原合伙事务执行人郭某突然又以高联煤矿代表人的身份,将该煤矿作价1030万元,承包于原合伙人之一的刘某经营。6月18日下午,数十名手持刀棍驾驶机械的人突然进驻了高联煤矿,并开启查封的井口挖煤作业,后在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令下,抢挖行为才被制止。 (编辑:)
